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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西安慈善杯”诗歌创作大赛邀您参加

发布时间:2023-11-20 10:54:02   来源:本站    作者:责任编辑

 为紧跟“共同富裕”步伐,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慈善文化,歌颂善行天下、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,使慈善理念深入人心,西安市慈善会现举办“西安慈善杯”慈善诗歌大赛有奖征稿活动,现制定方案如下:

  本次大赛将汇集出版《“西安慈善”诗歌创作大赛作品集》,优秀作品奖将在《秦风》《善天下》《西安慈善》等报刊进行发表。

  一、组织机构

  指导单位:陕西省秦风诗词学会

  主办单位:西安市慈善会

  承办单位:西安慈善志愿者总队

  协办单位:西安市雁塔区诗词学会

  大赛组委会

  组委会主任:西安市慈善会会长朱智生(原西安市副市长)

  组委会副主任:西安市慈善会副会长杨勇

  二、大赛主题

  为了弘扬“西安慈善、大爱无疆”,推进西安慈善公益事业发展,通过播撒“善”的种子,让我们用行动诠释慈善的精神,使“全民慈善、人人参与”深入人心,扬真善美,传递正能量。我们以征文作为推动慈善公益文化的有效载体,用文学的力量引导,用心感悟慈善精神,带动更多人力所能及参与慈善。鼓励创作以西安慈善、西安慈善志愿者为视角的作品。

  三、参赛对象

  社会各界诗人、作家、文学爱好者及慈善公益爱好者。

  四、赛事组别

  本次大赛征集题材为诗歌(新诗、旧体诗),参赛者可以任选一个组别参赛。

  五、征稿时间

  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31日

  六、参赛要求

  1.门类要求:

  新诗,限1—3首共150行以内;

  旧体诗,限1—3首。

  2.每人限参加其中一类评比,杜绝化名多投,杜绝抄袭。作品必须确系作者本人创作,并未与任何一家媒体有版权归属签约,未在正式出版物以及网络上发表过的作品(已发表过的不参与评奖)。

  3.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,文责自负。作者自留备份稿,大赛不退稿。

  4.参赛作品将通过“西安市慈善会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。

  5.大赛当届组委、评委直系亲属不得参赛。

  七、评审方式

  邀请国内知名诗人、作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,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,按照新诗、旧体诗分别进行初评、复评、终评。

  八、奖项设置

  1.诗歌:新诗、旧体诗优秀奖;入围奖。

  2.以上获奖和入围者将统一发放证书和奖品,作品将与初、终评委会成员及特邀诗人的作品一起,结集在《秦风》刊发或编辑出版征文作品集,入选者赠送样书(统一快递)。

  3.获奖者自愿加入西安市慈善会成为志愿者;推荐加入陕西省秦风诗词学会、西安市雁塔区诗词学会。

  九、评选奖品

  1.新诗、旧体诗优秀作品(共计50人)

  精美茶礼+证书

  2.新诗、旧体诗入围作品(共计100人)

  证书(电子)

  注:所有提名以上获得者,将视情况受邀出席颁奖及相关活动。

  十、评选步骤

  1、征稿(2023年11月17日—2023年12月31日)

  2、初审(2023年11月17日—2023年12月31日)

  3、复审(2024年1月1日—2024年1月10日)

  4、确定获奖者(2024年1月10日—2024年1月15日)

  5、公示(2024年1月15日—2024年1月19日)

  评选委员会在“西安市慈善会”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获奖者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对公示有异议且经过核实确实有问题的获奖者,取消其获奖资格。

  6、集中表彰(拟2024年1月23日)

  2024年1月举行表彰仪式,向获奖者颁授奖状。

  十一、注意事项

  1.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,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“西安慈善”诗歌创作大赛组委会所有。

  2.参赛作品只接收电子版稿件,以word文档编辑,附件发送,切勿重复多投,投稿邮箱:2635600787@qq.com务请注明“西安慈善+作品名+作者”。作者请署真实姓名,在作品后注明作者简介、身份证号、通联地址、联系电话、手机与电子信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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