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紧跟“共同富裕”步伐,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慈善文化,歌颂善行天下、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,使慈善理念深入人心,西安市慈善会现举办“西安慈善杯”慈善诗歌大赛有奖征稿活动,现制定方案如下: 本次大赛将汇集出版《“西安慈善”诗歌创作大赛作品集》,优秀作品奖将在《秦风》《善天下》《西安慈善》等报刊进行发表。 一、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:陕西省秦风诗词学会 主办单位:西安市慈善会 承办单位:西安慈善志愿者总队 协办单位:西安市雁塔区诗词学会 大赛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:西安市慈善会会长朱智生(原西安市副市长) 组委会副主任:西安市慈善会副会长杨勇 二、大赛主题 为了弘扬“西安慈善、大爱无疆”,推进西安慈善公益事业发展,通过播撒“善”的种子,让我们用行动诠释慈善的精神,使“全民慈善、人人参与”深入人心,扬真善美,传递正能量。我们以征文作为推动慈善公益文化的有效载体,用文学的力量引导,用心感悟慈善精神,带动更多人力所能及参与慈善。鼓励创作以西安慈善、西安慈善志愿者为视角的作品。 三、参赛对象 社会各界诗人、作家、文学爱好者及慈善公益爱好者。 四、赛事组别 本次大赛征集题材为诗歌(新诗、旧体诗),参赛者可以任选一个组别参赛。 五、征稿时间 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、参赛要求 1.门类要求: 新诗,限1—3首共150行以内; 旧体诗,限1—3首。 2.每人限参加其中一类评比,杜绝化名多投,杜绝抄袭。作品必须确系作者本人创作,并未与任何一家媒体有版权归属签约,未在正式出版物以及网络上发表过的作品(已发表过的不参与评奖)。 3.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,文责自负。作者自留备份稿,大赛不退稿。 4.参赛作品将通过“西安市慈善会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。 5.大赛当届组委、评委直系亲属不得参赛。 七、评审方式 邀请国内知名诗人、作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,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,按照新诗、旧体诗分别进行初评、复评、终评。 八、奖项设置 1.诗歌:新诗、旧体诗优秀奖;入围奖。 2.以上获奖和入围者将统一发放证书和奖品,作品将与初、终评委会成员及特邀诗人的作品一起,结集在《秦风》刊发或编辑出版征文作品集,入选者赠送样书(统一快递)。 3.获奖者自愿加入西安市慈善会成为志愿者;推荐加入陕西省秦风诗词学会、西安市雁塔区诗词学会。 九、评选奖品 1.新诗、旧体诗优秀作品(共计50人) 精美茶礼+证书 2.新诗、旧体诗入围作品(共计100人) 证书(电子) 注:所有提名以上获得者,将视情况受邀出席颁奖及相关活动。 十、评选步骤 1、征稿(2023年11月17日—2023年12月31日) 2、初审(2023年11月17日—2023年12月31日) 3、复审(2024年1月1日—2024年1月10日) 4、确定获奖者(2024年1月10日—2024年1月15日) 5、公示(2024年1月15日—2024年1月19日) 评选委员会在“西安市慈善会”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获奖者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对公示有异议且经过核实确实有问题的获奖者,取消其获奖资格。 6、集中表彰(拟2024年1月23日) 2024年1月举行表彰仪式,向获奖者颁授奖状。 十一、注意事项 1.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,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“西安慈善”诗歌创作大赛组委会所有。 2.参赛作品只接收电子版稿件,以word文档编辑,附件发送,切勿重复多投,投稿邮箱:2635600787@qq.com务请注明“西安慈善+作品名+作者”。作者请署真实姓名,在作品后注明作者简介、身份证号、通联地址、联系电话、手机与电子信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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